中共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12月11日,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对中共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3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中共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印发了文件,传达学习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李鹏同志在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局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主任。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向局各部门印发。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认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主动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本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文件部署。认真制定了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本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文件列为2023年5月底前必学内容。中心组学习15次,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1次,专题研讨1次。坚持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和进行《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等资料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党组中心组成员围绕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进行专题交流研讨1次。
2.加强谋划。根据“三定方案”,结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2023年已制定我局中长期规划,将按照上级最新要求及时充实完善。依托“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已组织编制《通辽市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补齐中心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3.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工作总体布局,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内容1次。根据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措施》《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措施》。2023年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授专题党课9次,使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变成常态化。
4.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了《2023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巩固提升方案》,两区落实主体责任,我局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检查,截至2023年,科尔沁区、开发区四分类垃圾桶采购工作均已完成并安装投入使用。实地查看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组织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协调属地予以解决,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实现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厂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线扩容。
5.发挥主责主业作用。加强了科室人员管理,科室人员加大了对外立面改造装修巡查力度,增加了巡查频次,对擅自施工的及时制止,2023年对72处外立面进行了现场勘验。室内外装饰装修督管科科长对科室人员进行了《建筑学》《建筑美学》《通辽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2015-2030)》等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向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河北省、邯郸市等先进地区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更好地发挥了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起草了《关于规范通辽市城镇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通过。
6.加强执法培训。制定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执法培训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培训的通知》,2023年各旗县市区共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800余名,开展了执法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8课时,达到了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制定了《2023年法律法规学习计划》,针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开展了学习,参与学习200余人。充分用好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参与学习198人,强化了执法人员自主学习意识,提高了执法能力水平。组织开展了4批次专项执法业务轮训和4课时法治专题讲座,参与200余人次,通过执法文书制作、案例分析等方式,进一步丰富了培训内容和形式,提升了培训质量。
7.厘清责任。本着权责一致的原则,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明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住建局部分执法事项的报告》,在辽河公园规划区执法工作权限和燃气、物业、装饰装修、供水、排水等执法事项职能责任等方面,厘清了部门间管理权限。已与市住建局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梳理了市住建局委托我局行使的执法权力共197项,确定了委托职能职责,完善了权力事项清单。
8.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立了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监察及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主动服务,积极帮助企业预约自然资源局、测绘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放验线工作。实行了“一次性告知”,将规划核实准备材料由12项减少至7项,向企业发送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工作流程的通知,防止企业“往返跑”“多次跑”。与自然资源局、测绘单位加强沟通,压缩了建设工程项目放验线办理时限,在节假日、双休日为企业提供“延时服务”,加快了放验线工作进度。从主动服务角度出发,想办法让企业少跑、不跑,对企业施工进度进行了动态管理,实时关注建设项目施工横道图,提前预留出放验线时间。
9.落实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审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局机关纪委增强了监督执纪,2023年开展监督检查3次,开展案件谈话提醒8人次,推动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落实。
10.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3年截至4月份主持召开党组会议9次,党组书记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靠前指挥。2023年2月14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议,听取了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并逐一点评,各党支部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11.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2023年3月份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清单,按照清单量化了检查指标。班子成员按照检查指标,于2023年4月底前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切实推动了全局工作稳步开展。督促部门制定问题整改措施。2023年5月底前,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
12.规范机关纪委办案程序。已将2022年10月2件上级转交案件相关材料装订成卷。强化了档案管理,落实了工作职责,及时处理案件并进行归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了工作,加强了业务学习,规范了办案程序,提升了工作水平。
13.落实“末位表态”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要求,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时,先经过讨论,由党组成员发表意见,最后由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定调。
14.下沉基层调研指导。坚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指导,在调研中紧盯问题,摸清实情,分析症结,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措施。2023年4月26日,到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调研。5月9日,到京环公司调研。5月11日,到开发区夜市调研。6月20日,调研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牌匾情况。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积极听取了基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2023年5月8日,与城发集团进行了座谈交流。向各旗县市区发送了《关于对各旗县市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和考核的函》,对各旗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推动解决基层执法工作短板。强化了调研结果运用。通过调研,全面掌握了各地城市管理工作的第一手资料,有力推动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工作长远规划打下了坚实基础。
15.严格执法用权。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预算机构对企业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违法工程量及造价出具相应的预算结果。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加强了执法过程证据收集、固定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加大了执法案件审核力度。
16.依法监测。主动推动、谋划工作,针对城市排水与污水安全,开展了排污整治,对重点排水户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污问题进行了检查,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取样检测,要求不合格的排水户立即进行整改。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检,对仍不合格的排水户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罚。2022年7家水质超标的排水户已全部整改。加强了日常巡查力度,加大了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2023年已检测49家。对已整改的排水户进行了“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已整改的排水户均已对污水进行了预处理。
17.执法为民。加大了对各旗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制定了指导督导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督导计划,成立了指导督导组,实现了对旗县市区指导督导全覆盖。每季度到各旗县市区实地检查督导,2023年1月开展了“迎新春”爱国卫生运动检查督导,3月对各旗县市区城镇环境卫生水平进行了第一季度绩效考核并对市容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检查验收,6月开展了国家卫生乡镇评审工作,8月底至9月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培训,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18.摸清固定资产底数。更新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将2022年电子固定资产66.08万元、非电子固定资产21.81万元,共计87.89万元固定资产按照实际使用状态在一体化系统中更新。收回存放于科区城管的18个固定资产。制定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了日常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更新资产使用状态。
19.健全财务制度。制定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往来资金结算管理制度》《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金管理制度》《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及财务业务需要,已制定《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参加了通辽市2023年直属预算单位财会业务培训班,强化了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升了业务能力。
20.规范公车运行管理。核对了2021年4笔、共计9.6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修理费,具体维修车辆相关信息和维修费用相符,对我局成立以来公车运行维护修理费进行了起底。制定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车运行管理要求,详细登记了车辆维修部门、维修人员、车牌号码、维修费用。
21.规范公务接待报销。针对2021年8月记账-18凭证费用支出情况,已出具公务接待用餐无消费明细清单书面说明。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通辽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完成了对我局公务接待报销情况专项自查,起底了我局成立以来公务接待报销情况。制定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要求。
22.坚决纠治形式主义。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实行了网格化管理、徒步巡查、专人负责等举措,落实整治责任,网格员81人分布在38个网格,每日分2个班次共56人次进行徒步巡查,完成徒步巡查精细化管理月报、评分及纪律检查等工作。针对小区未束犬链、未及时清理粪便等不文明养犬问题,联合社区、物业公司加大了宣传力度,并加大了巡查和处罚力度,2023年处理不文明遛犬问题799起。联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了处理,2023年处理违建问题14起。
23.保证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三率”。针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三率”进行整改调度,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未及时响应工单、未解决工单、不满意工单进行了分析梳理,及时予以解决,提交了整改报告。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进行评分,督促工单办理人员及时响应、及时解决,提高了群众满意度。2022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月报第9期、第10期、第11期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24.加强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宣传工作。制定了《2023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巩固提升方案》,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举办了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开展了“参与垃圾分类 共创绿色社区”主题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制作了垃圾分类宣传视频,通过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高了群众知晓率。
25.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议事决策事项,严格抓好落实,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挥了领导班子的整体优势。
26.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制定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27.推进班子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结合中心工作,加强工作实践,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提高了班子成员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制定了旗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监督考核办法,督促各旗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升工作水平。
28.重视政策落实。积极协调对接相关部门推进通辽市城市公共停车场立法。出台立法前修订了《通辽市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保障停车场审批和运营等问题得到解决。
29.履行选人用人程序。对2022年3月份新提拔的12名副科级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于2023年4月6日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整顿会,观看《激浊清扬》警示教育片1次。各支部开展警示教育9次,常态化开展廉洁文化教育。
30.重视党建工作。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2023年1—5月份学习计划。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于2023年3月17日党组会议审定通过,会上局党委副书记向党组汇报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2023年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于6月初开展了为期4天的党员集中培训,邀请党校教授讲授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课程。2023年3月22日组织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就“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三比三创”等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局党组已将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中,并制定整改措施。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31.规范“三务”公开。加强对“三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制定了《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制度》《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务公开制度》,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全面公开,确保“三务”公开的真实性、时效性、规范性,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实际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局纪委立足监督职责,针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局党组将主动配合巡察整改日常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78020;邮政信箱:内蒙古通辽市开发区叫来河大街西段智慧大厦424室收;电子邮箱:tlszhzf@163.com。也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8836738。
中共通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4年1月11日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备案号:蒙 ICP备 18002681号 邮政编码:0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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